内置 SLO 管理与告警联动,保障业务体验。
贵州商标注册代理合同
甲方(委托人):
姓名:
地址:
电话:
邮箱:
乙方(代理人):
名称:贵州商标代理有限公司
地址:
电话:
邮箱:
第一条 合同标的
甲方委托乙方为其办理以下商标注册代理业务:
商标名称:
类别:
商品/服务项目:
第二条 代理服务内容
乙方应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》及相关规定,为甲方提供以下代理服务:
商标查询,判断商标是否具备注册条件;
协助甲方设计商标;
准备并提交商标注册申请材料;
4. 跟踪商标注册申请进度,及时向甲方反馈情况;
5. 代甲方接收并处理商标局发出的各种通知和文书;
6. 其他与商标注册相关的代理服务。
第三条 代理费用
甲方同意支付给乙方代理费用人民币 元。
代理费用包含上述第二条所列的代理服务内容。
代理费用分两期支付:第一期在签订本合同时支付 元;第二期在商标注册证下发后支付 元。
第四条 甲方的义务
甲方应提供真实、准确、完整的商标注册申请材料,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。
甲方应及时支付代理费用。
甲方应配合乙方的工作,及时提供必要的资料和信息。

4. 商标注册需要变更申请人的,甲方应配合乙方办理相关手续。
第五条 乙方的义务
乙方应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》及相关规定,尽职尽责地为甲方提供代理服务。
乙方应及时向甲方反馈商标注册申请的进展情况。
乙方应保证代理服务的保密性,未经甲方同意,不得向第三方透露甲方的商业秘密。
4. 乙方对因自身过错导致甲方商标注册失败承担赔偿责任。
第六条 保障期限
乙方对商标注册过程中提供的代理服务保障期为 个月。在保障期内,若因乙方过错导致甲方商标注册失败,乙方应退还全部代理费用。
第七条 争议解决
本合同发生争议,双方应协商解决。协商不成的,甲方可向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。
第八条 生效及其他
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。
本合同一式两份,双方各执一份。
甲方(签字或盖章): 乙方(签字或盖章):
日期: 日期:
下一篇:没有了!